鄂政函〔2021〕106號《湖北省人民政府關于同意追認封岳崧同志為烈士的批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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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政府關于同意追認封岳崧同志為烈士的批復
鄂政函〔2021〕106號
黃石市人民政府:
你市《關于追認封岳崧同志為革命烈士的請示》(黃石政文〔2021〕34號)收悉。經(jīng)審核,封岳崧同志是重慶市綦江區(qū)隆盛鎮(zhèn)人(原四川省綦江縣永里5甲),早期為國民黨左派黨員,1926年1月加入中國共產(chǎn)黨,1930年被國民黨當局殺害。根據(jù)《民政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解放軍總政治部關于貫徹實施〈烈士褒揚條例〉若干具體問題的意見》(民發(fā)〔2012〕83號)等規(guī)定,同意追認封岳崧同志為烈士。
特此批復。
湖北省人民政府
2021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