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保函〔2021〕957號《國家文物局關于印發(fā)〈中國石窟寺考古中長期計劃(2021-2035年)〉的通知》
《國家文物局關于印發(fā)〈中國石窟寺考古中長期計劃(2021-2035年)〉的通知》
文物保函〔2021〕957號
各有關省、自治區(qū)、直轄市文物局(文化和旅游廳/局),新疆生產(chǎn)建設兵團文物局: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石窟寺保護利用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石窟寺保護利用工作的指導意見》,深化石窟寺考古研究和價值挖掘,我局組織制定了《中國石窟寺考古中長期計劃(2021-2035年)》(以下簡稱《計劃》),并納入“考古中國”重大項目?,F(xiàn)予以印發(fā),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提高認識,加強統(tǒng)籌部署。
石窟寺考古是中國考古學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石窟寺保護利用工作的重要前提和基礎。各有關?。▍^(qū)、市)文物行政部門應深刻認識石窟寺考古工作的重要性、緊迫性和長期性,加強統(tǒng)籌規(guī)劃、組織協(xié)調(diào),將石窟寺考古工作納入本?。▍^(qū)、市)石窟寺保護利用工作中整體研究、統(tǒng)一部署,保證各項工作順利實施。
二、明確責任,推進重點任務。
各有關?。▍^(qū)、市)文物行政部門應按照《計劃》確定的學術目標、主要任務和重大項目,抓緊制定具體實施方案,明確本省(區(qū)、市)石窟寺考古工作總體目標、進度安排、組織架構、項目單位與項目負責人分工及責任要求,細化年度工作任務和考核指標,制定配套政策措施,確保重點任務與重大項目落實到位。
三、夯實基礎,強化隊伍建設。
各有關?。▍^(qū)、市)文物行政部門應落實石窟寺保護利用項目考古前置要求,及時做好新發(fā)現(xiàn)石窟、窟前建筑、寺院遺址保護工作,將石窟寺保護納入國土空間規(guī)劃。促進有關高校與石窟寺管理機構、考古機構加強合作,依托石窟寺考古項目、報告出版項目開展石窟寺考古專業(yè)研究生培養(yǎng)、地方文博人員培訓,壯大石窟寺考古專業(yè)力量。
四、創(chuàng)新機制,落實保障措施。
各有關省(區(qū)、市)文物行政部門應加強部門協(xié)調(diào),推動落實職業(yè)技術教育、優(yōu)化績效工資內(nèi)部分配制度、文物考古職工野外工作津貼、政府采購方式等,加大政策保障力度。建立健全石窟寺考古重大項目監(jiān)管機制、資源與信息共享機制。拓寬石窟寺考古成果宣傳推介渠道,推動中國石窟寺考古研究成果展示傳播。
請各有關省(區(qū)、市)文物行政部門將具體實施方案于2021年10月30日前報送我局。我局將定期開展《計劃》實施情況檢查,督促項目執(zhí)行,及時協(xié)調(diào)解決重點難點問題。
附件:中國石窟寺考 古中長期計劃(2021-2035年)
國家文物局
2021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