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資〔2021〕135號《財政部中國氣象局關于印發(fā)〈氣象觀測站儀器設備配置標準(試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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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中國氣象局關于印發(fā)〈氣象觀測站儀器設備配置標準(試行)〉的通知》
財資〔2021〕135號
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計劃單列市氣象局:
為貫徹落實進一步深化預算管理制度改革精神,加強和規(guī)范氣象觀測站儀器設備配置管理,完善氣象系統(tǒng)氣象觀測職能與氣象觀測儀器設備功能相匹配機制,根據(jù)《行政事業(yè)性國有資產(chǎn)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738號)和《中央行政事業(yè)單位國有資產(chǎn)配置管理辦法》(財資〔2018〕98號),我們制定了《氣象觀測站儀器設備配置標準(試行)》?,F(xiàn)予印發(fā),請遵照執(zhí)行。
附件:氣象觀測站儀器設 備配置標準(試行)
財政部
中國氣象局
2021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