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檢總局關于受理簽發(fā)中國-格魯吉亞自由貿易協定原產地證書的公告》國家質量監(jiān)督檢驗檢疫總局公告2017年第113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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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檢總局關于受理簽發(fā)中國-格魯吉亞自由貿易協定原產地證書的公告
國家質量監(jiān)督檢驗檢疫總局公告2017年第113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格魯吉亞共和國政府自由貿易協定》(以下簡稱中格自貿協定)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自2018年1月1日起,依照中格自貿協定和我國有關法律規(guī)定,申請人可以向各地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及其各地方分會申請簽發(fā)中格自貿協定原產地證書,隨附上述證書的出口貨物依照中格自貿協定規(guī)定在格魯吉亞享受優(yōu)惠關稅待遇。
特此公告。
附件:【點擊下載附件1-3.doc】【點擊下載附件4.xlsx】
1.中格自貿協定原產地規(guī)則和實施程序
2.中格自貿協定產品特定原產地規(guī)則
3.中格自貿協定原產地證書(樣式)
4.中格自貿協定格魯吉亞關稅減讓表及說明
質檢總局
2017年12月27日
本文鏈接:http://m.fl1002.com/doc/28699.html
本文關鍵詞: 質檢總局, 受理, 簽發(fā), 格魯吉亞, 自由貿易協定, 原產地, 證書, 公告, 國家質量監(jiān)督檢驗檢疫總局公告, 2017年, 第113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