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總署關于調整長江駁運船舶轉運海關監(jiān)管的進出口貨物行政審批實施機關范圍的公告》海關總署公告2018年第94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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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總署關于調整長江駁運船舶轉運海關監(jiān)管的進出口貨物行政審批實施機關范圍的公告
海關總署公告2018年第94號
為進一步便利企業(yè)就近辦理長江駁運船舶轉運海關監(jiān)管的進出口貨物行政審批手續(xù),海關總署決定調整長江駁運船舶轉運海關監(jiān)管的進出口貨物行政審批事項的實施機關范圍,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長江駁運船舶轉運海關監(jiān)管的進出口貨物行政審批事項,實施機關調整為長江沿線各直屬海關或其授權的隸屬海關。
本公告自發(fā)布之日起實施。
特此公告。
海關總署
2018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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