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監(jiān)督函〔2018〕1693號《水利部辦公廳關于印發(fā)水利水電工程施工危險源辨識與風險評價導則(試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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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辦公廳關于印發(fā)水利水電工程施工危險源辨識與風險評價導則(試行)的通知
辦監(jiān)督函〔2018〕1693號
為科學辨識與評價水利水電工程施工危險源及其風險等級,有效防范施工生產(chǎn)安全事故,根據(jù)《安全生產(chǎn)法》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我部組織制定了《水利水電工程施工危險源辨識與風險評價導則(試行)》,現(xiàn)印發(fā)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各省級水行政主管部門和部直屬各單位在實行過程中,如有相關意見和建議,請及時報我部監(jiān)督司。
聯(lián)系人:石青泉、王甲
聯(lián)系電話:010-63203262、2048
電子郵箱:anquan@mwr.gov.cn
附件:【點擊下載】
水利水電工程施工危 險源辨識與風險評價導則(試行)
1、危險源辨識與風險評價報告主要內容及要求
2、水利水電工程施工重大危險源清單(指南)
3、水利水電工程施工一般危險源LEC法風險評價賦分表(指南)
本文鏈接:http://m.fl1002.com/doc/6412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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