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保函〔2021〕410號《國家文物局關于曹娥廟建設控制地帶內綜合整治項目建設項目意見的函》
瀏覽量: 時間:2021-04-27 01:42:25
國家文物局關于曹娥廟建設控制地帶內綜合整治項目建設項目意見的函
文物保函〔2021〕410號
浙江省文物局 :
你局《關于重新上報審批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曹娥廟建設控制地帶內綜合整治工程建設方案的請示》(浙文物發(fā)〔2021〕16號)收悉。經研究,我局原則同意在曹娥廟建設控制地帶內進行綜合整治項目。
一、對所報方案提出以下修改意見:
(一)補充完善對曹娥廟建設控制地帶內文物建筑、歷史建筑及其他建筑的價值和現狀評估;補充街、巷等處的基礎設施現狀評估。
(二)補充《曹娥廟保護規(guī)劃》的法定公布文件,進一步明確各相關規(guī)劃對該地塊內建筑高度、色彩、體量等的要求,有針對性地開展評估。
(三)調整優(yōu)化設計方案。應避免整治風格整齊劃一;結合《曹娥廟保護規(guī)劃》要求,明確不協調建筑單體整治方案。
(四)細化道路整治和管線鋪設方案,補充說明路面材料和形制,管線鋪設應避開石板路面保存完好的廟弄、井弄及廟后街等道路。
(五)細化施工組織方案和應急預案,確保文物安全。
二、請你局指導相關單位根據以上意見對所報項目進行修改、完善,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等有關法規(guī),履行相應審批手續(xù)后實施。
三、請你局會同相關部門加強對項目實施過程的全程監(jiān)管,組織專業(yè)機構參與指導,確保文物安全。項目實施過程中如發(fā)現重要文物遺存,應立即停止施工并研提保護措施。
專此函復。
國家文物局
2021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