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人函〔2021〕1212號《國家文物局辦公室關于開展文博精品共享課程征集工作的通知》
國家文物局辦公室關于開展文博精品共享課程征集工作的通知
辦人函〔2021〕1212號
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文物局(文化和旅游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文物局,各直屬單位,各文博相關專業(yè)高等院校及職業(yè)院校:
為推動文博專業(yè)優(yōu)質課程教學資源通過現代信息技術手段共建共享,豐富全國文博網絡學院課程資源,滿足文博人才學習需要,推進實施“新時代文物人才建設工程”,我局委托中國文物信息咨詢中心開展文博精品共享課程征集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圍
全國范圍內各級各類文博機構、文博相關專業(yè)高等院校及職業(yè)院校。
二、課程內容及分類
文博精品共享課程內容可涵蓋文博相應領域的基本知識、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基本方法、基本技能、典型案例、前沿理論、熱點問題等內容。
課程分為不可移動文物保護、可移動文物保護、博物館(研究、展示、教育)、考古、文物防災減災、文物安全執(zhí)法、政策法規(guī)與新聞宣傳、革命文物保護利用、文物知識普及、文物交流合作、人事人才政策等11類。
三、課程要求
(一)講授人要求
授課人須嚴格落實意識形態(tài)工作責任制,堅持黨性原則,遵守講壇紀律。須無不良社會評價,無違法違紀行為。須為在長期工作實踐中積累一定經驗,在本領域形成了獨特研究成果的專業(yè)人員。
(二)內容要求
授課內容須導向正確,具有基礎性、科學性、系統(tǒng)性、先進性、適應性和針對性等特征,嚴格遵守國家安全、保密和法律規(guī)定,適合網上公開使用。
(三)時效性要求
課程須在2020年1月以后拍攝完成。
(四)課程成品要求
應結合實際教學需要,課程資源系統(tǒng)、完整,版權無爭議。申報課程材料包括授課人簡介(含個人生活照電子版1張)、課程介紹、教學視頻、演示文稿(可選)、配套試題(可選)和參考資料目錄(可選)。
四、征集程序
(一)申報
課程須經授課人所在單位及省級文物行政部門審核后報送。各省級文物行政部門推薦的課程數量不設限制,各單位申報的課程數量原則上每類不超過2門。請于2022年2月28日前將有關材料報送至中國文物信息咨詢中心。
(二)審核
按照全國文博網絡學院課件審核程序,符合條件的課程進入課程庫,課程講授人進入全國文博網絡學院授課專家?guī)臁?br />
(三)公布
我局將對入庫課程予以公布,并對推薦課程數量最多的前10個省份予以通報表揚。
(四)宣傳推介
自精品共享課程征集結果公布之日起,在全國文博網絡學院及國家文物局新媒體渠道進行課程推介。
五、聯(lián)系方式
聯(lián)系人:中國文物信息咨詢中心資質資格認證部 劉妍、邱方;
國家文物局人事司專家與培訓處 董少君
聯(lián)系電話:(010)84849892、56792002,13911332724
郵寄地址:北京市朝陽區(qū)高原街甲2號文博大廈1009室(郵政編碼:100029)
特此通知。
附件:【點擊下載】
1.文博精品共享課程推薦書
2.文博精品共享課程推薦匯總表
3.課程使用授權書
4.全國文博網絡學院授課專家登記表
5.課程規(guī)范與技術要求
國家文物局辦公室
2021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