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總發(fā)[2014]148號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取消和調整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的決定》的通知
附件:
1.
國務院決定取消和下放管理層級的行政審批項目目錄(涉稅9項)
序號 |
項目名稱 |
審批部門 |
其他共同審批部門 |
設定依據(jù) |
處理決定 |
備注 |
---|---|---|---|---|---|---|
1 |
享受小型微利企業(yè)所得稅優(yōu)惠的核準 |
稅務總局 |
無 |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小型微利企業(yè)預繳企業(yè)所得稅有關問題的公告》(稅務總局公告2012年第14號) |
取消 |
國發(fā)[2014]27號公布 |
2 |
對吸納下崗失業(yè)人員達到規(guī)定條件的服務型、商貿企業(yè)和對下崗失業(yè)人員從事個體經營減免稅的審批 |
稅務總局 |
無 |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支持和促進就業(yè)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10〕84號) |
取消 |
國發(fā)[2014]27號公布 |
3 |
在營企業(yè)完成改組改制、符合豁免條件的東北老工業(yè)基地企業(yè)歷史欠稅豁免審批 |
稅務總局 |
遼寧、吉林、黑龍江省和大連市財政部門 |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豁免東北老工業(yè)基地企業(yè)歷史欠稅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06〕167號) |
取消 |
國發(fā)[2014]50號公布 |
4 |
葡萄酒消費稅退稅審批 |
稅務總局 |
無 |
《葡萄酒消費稅管理辦法(試行)》(國稅發(fā)〔2006〕66號) |
取消 |
國發(fā)[2014]50號公布 |
5 |
銷貨退回的消費稅退稅審批 |
稅務總局 |
無 |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財政部、稅務總局令2008年第51號) |
取消 |
國發(fā)[2014]50號公布 |
6 |
出口應稅消費品辦理免稅后發(fā)生退關或國外退貨補繳消費稅審批 |
稅務總局 |
無 |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財政部、稅務總局令2008年第51號) |
取消 |
國發(fā)[2014]50號公布 |
7 |
收入全額歸屬中央的企業(yè)下屬二級及二級以下分支機構名單的備案審核 |
稅務總局 |
無 |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等企業(yè)企業(yè)所得稅有關征管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10〕184號) |
取消 |
國發(fā)[2014]50號公布 |
8 |
匯總納稅企業(yè)組織結構變更審核 |
稅務總局 |
無 |
《跨地區(qū)經營匯總納稅企業(yè)所得稅征收管理辦法》(稅務總局公告2012年第57號) |
取消 |
國發(fā)[2014]50號公布 |
9 |
以上市公司股權出資不征證券交易印花稅的認定 |
稅務總局 |
無 |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以上市公司股權出資有關證券(股票)交易印花稅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10〕7號) |
取消 |
國發(fā)[2014]50號公布 |
2.
國務院決定取消的職業(yè)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目錄(涉稅1項)
序號 |
項目名稱 |
實施部門(單位) |
其他共同 實施部門 |
設 定 依 據(jù) |
處理決定 |
備注 |
1 |
注冊稅務師 |
稅務總局 |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
《注冊稅務師資格制度暫行規(guī)定》(人發(fā)〔1996〕116號) |
取消 |
國發(fā)[2014]27號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