匯綜發(fā)〔2012〕129號《國家外匯管理局綜合司關于調整銀行結售匯綜合頭寸統(tǒng)計報表及報送方式的通知》【全文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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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外匯管理局綜合司關于調整銀行結售匯綜合頭寸統(tǒng)計報表及報送方式的通知【全文廢止】
全文廢止,廢止依據:匯發(fā)〔2019〕26號《國家外匯管理局關于印發(fā)〈銀行結售匯統(tǒng)計制度〉的通知》
國家外匯管理局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分局、外匯管理部,深圳、大連、青島、廈門、寧波市分局,各中資外匯指定銀行:
為進一步改進銀行結售匯綜合頭寸報表和大額結售匯交易統(tǒng)計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根據外匯收支監(jiān)測工作需要,國家外匯管理局決定調整結售匯綜合頭寸報表格式(附件1、2)。
二、為配合報表調整需要,國家外匯管理局對結售匯綜合頭寸系統(tǒng)進行了升級。新版結售匯綜合頭寸系統(tǒng)仍通過國家外匯管理局應用服務平臺(簡稱ASOne)報送。其中,外匯局訪問地址為:http://100.1.48.51:9101/asone/,銀行訪問地址為:http://asone.safe:9101/asone/。系統(tǒng)使用方法詳見ASOne平臺首頁“常用下載”欄目“結售匯綜合頭寸系統(tǒng)用戶使用手冊”。
三、新版結售匯綜合頭寸系統(tǒng)上線工作分為兩個階段進行:
(一)2012年8月20日-9月3日,新版結售匯綜合頭寸系統(tǒng)進行試運行。在此期間,銀行仍然通過舊版結售匯綜合頭寸系統(tǒng)向外匯局報送正式數據。銀行應同時在新版結售匯綜合頭寸系統(tǒng)中報送不少于2個交易日的數據,以確??梢酝ㄟ^新版系統(tǒng)正常報送數據,但相關數據只作為測試數據管理。
(二)自2012年9月4日(報送9月3日的結售匯綜合頭寸數據)起,新版結售匯綜合頭寸系統(tǒng)正式運行,舊版結售匯綜合頭寸系統(tǒng)停用,銀行必須通過新版結售匯綜合頭寸系統(tǒng)向外匯局報送數據。新版結售匯綜合頭寸系統(tǒng)啟用后,銀行不再通過傳真方式報送《結售匯綜合頭寸日報表》。
四、銀行結售匯綜合頭寸和大額結售匯交易的其他制度性要求,仍按照《國家外匯管理局關于銀行結售匯綜合頭寸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匯發(fā)〔2010〕56號)【全文廢止:依據匯發(fā)〔2014〕53號 國家外匯管理局關于印發(fā)《銀行辦理結售匯業(yè)務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的通知】執(zhí)行。
五、各分局、外匯管理部接到本通知后,應立即轉發(fā)轄內中心支局、支局和城市商業(yè)銀行、農村商業(yè)銀行、農村合作金融機構、外資銀行。
執(zhí)行中如遇問題,請及時與國家外匯管理局聯系。
業(yè)務支持聯系電話:010-68402271、68402313;
技術支持聯系電話:010-68402220。
附件:
1. ( 銀行)結 售匯綜合頭寸日 報表
2. ( 銀行)大額結 售匯交易統(tǒng)計
國家外匯管理局
2012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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