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建〔2012〕808號《關于公布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資金補助目錄(第二批)的通知》(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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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財政部、國家發(fā)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關于印發(fā)〈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補助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財建〔2012〕102號,以下簡稱《管理辦法》)要求,財政部、國家發(fā)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將符合條件的項目列入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資金補助目錄,現予以公布。
省級電網企業(yè)、地方獨立電網企業(yè)根據本級電網覆蓋范圍內列入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資金補助目錄情況,按照《管理辦法》相關規(guī)定提出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補助資金申請,經省級財政、價格、能源主管部門審核后,上報財政部、國家發(fā)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其中2012年所需補助資金,請于10月底前上報。
財政部
國家發(fā)展改革委
國家能源局
2012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