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位〔2020〕7號《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教育部關于下達學位授權點合格評估結果及處理意見的通知》
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教育部關于下達學位授權點合格評估結果及處理意見的通知
學位〔2020〕7號
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學位委員會,中國人民解放軍學位委員會,有關學位授予單位:
根據(jù)《學位授權點合格評估辦法》,經國務院學位委員會審議通過,現(xiàn)將2014年-2019年學位授權點合格評估結果及處理意見下達給你們,請遵照執(zhí)行。
一、學位授予單位自我評估結果為“合格”且未被抽評的學位授權點(見附件1),以及抽評結果為“合格”的學位授權點(見附件2),可繼續(xù)行使學位授權。
二、抽評結果為“限期整改”的學位授權點(見附件2),自發(fā)文之日起進行為期2年的整改,2020年招生工作結束后暫停招生,整改結束后接受復評。
三、學位授予單位自我評估結果為“不合格”的學位授權點(見附件3),現(xiàn)已完成整改的,2020年根據(jù)有關安排接受復評。其他自我評估結果為“不合格”的學位授權點,在發(fā)文之日起進行為期2年的整改,2020年招生工作結束后暫停招生,整改結束后接受復評。
四、接受復評的學位授權點,復評結果為“合格”的,恢復招生;復評結果達不到“合格”的,撤銷學位授權。
五、抽評結果為“不合格”的學位授權點(見附件2),以及未開展自我評估的學位授權點(見附件4),自發(fā)文之日起撤銷學位授權,5年之內不得重新申請。2020年招生工作結束后不得招生,在學研究生按原渠道培養(yǎng)、授予學位。
六、根據(jù)合格評估結果,撤銷地球物理地球化學勘查研究所、鞍山熱能研究院的碩士學位授權。
七、限期整改和撤銷授權的博士學位授權點,其同一學科的碩士學位授權點繼續(xù)行使碩士學位授權并招收碩士研究生。
附件:
1.學位授予單位自我評估結果為“合格”且未被抽評的學位授權點名單
2.學位授權點合格評估抽評結果
3.學位授予單位自我評估結果為“不合格”的學位授權點名單
4.未開展自我評估的學位授權點名單
國務院學位委員會
教育部
2020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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