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通字〔2011〕29號《關于提高離休干部生活補貼標準和擴大發(fā)放范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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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提高離休干部生活補貼標準和擴大發(fā)放范圍的通知
組通字〔2011〕29號
今年是中國共產黨成立90周年。為體現(xiàn)黨中央、國務院對離休干部的關懷和照顧,經中央同意,決定提高離休干部生活補貼標準和擴大發(fā)放范圍?,F(xiàn)將有關規(guī)定通知如下:
一、1937年7月6日前參加革命工作的離休干部,生活補貼由原每人每年增發(fā)兩個月的基本離休費,提高到每人每年增發(fā)三個月的基本離休費。
二、1937年7月7日至1942年12月31日參加革命工作的離休干部,生活補貼由原每人每年增發(fā)一個半月的基本離休費,提高到每人每年增發(fā)兩個半月的基本離休費。
三、1943年1月1日至1945年9月2日參加革命工作的離休干部,生活補貼由原每人每年增發(fā)一個月的基本離休費,提高到每人每年增發(fā)兩個月的基本離休費。
四、對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參加革命工作的離休干部,每年增發(fā)一個月的基本離休費,作為生活補貼。
五、所需費用按現(xiàn)行開支渠道解決。
六、本通知自2011年起執(zhí)行。
七、2011年增發(fā)的生活補貼,請于7月1日以前結合走訪慰問,送到每一位離休干部手中。
中共中央組織部
財政部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
2011年4月11日
【文章來源中共嘉興市委官網(wǎng):http://www.jiaxing.gov.cn/tljxcwd_32299/zcwj_9841/qtwj_9843/201412/t20141231_45939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