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航事件中的國際危機管理
導語:在危機之中,如果相關責任方首先想到的是推脫責任,對整個危機管理來說非常不利
馬航MH370失聯已經超過了10天,事件不斷發(fā)酵,各種真假消息漫天飛舞。不論真相如何,至少有一點人們已經達成共識——這次事件中體現出來的馬來西亞政府國際危機管理能力相當欠缺。那么從國際危機管理的角度如何解讀馬航事件呢?《經濟觀察報》專訪了國際危機問題專家、國際關系學院副院長孫志明。
經濟觀察報:馬航MH370失聯多日以來,各種真假消息被四處散布。從國際危機管理的角度怎樣評價這個事件?
孫志明:目前大家的關注焦點還主要集中在追問真相,事態(tài)還處于進展的過程中。從各種觀點來看,各方的分歧還是很大的。主要原因是飛機到現在沒有找到,有價值的信息不多,各種觀點的形成主要靠猜測和推斷。
在危機管理中,尤其是這種災難性的危機事件,權威、及時、全面的信息發(fā)布至關重要。猜測是沒有太多根據的,有的是憑想象,有的是憑過去類似事件的經驗,有的是根據各種信息的拼湊,很難有非常系統的分析。真相只有一個,也許有的猜測與真相已經很接近了,但憑什么讓人們相信這就是真相?這是很大的問題。人們的焦慮也源于此,希望得到更多有用的信息,希望各種信息的披露越來越有助于人們了解真相。
從危機管理的過程來看,一般分為危機前、危機中和危機后。有的危機事發(fā)突然,一些關鍵性的征兆不容易被發(fā)現,也不容易引起重視、提前防范,人們常常會是“事后諸葛亮”,在危機發(fā)生以后再去尋找相關信息,試圖還原真相。這次事件就是如此,而且難度更大。
從目前鋪天蓋地的各種消息來看,很多都是這樣推測出來的,而且絕大多數推斷是建立在“理性人”的前提之下。比如現在的“劫機說”,就認為這個人的行為肯定是有動機的,只有特定的目的他才會一步一步地實施這個行為。于是人們就去挖掘與此相關的很多關聯性信息,比如機長家人提前一天搬走了、他原來的愛好、甚至曝出他有同學是恐怖分子,新近又說3月7日他還去參加了安瓦爾的司法聽證會……這些都是在找關聯性,而且是建立在他是“理性人”的前提下,而沒有去考慮其它“非理性”因素的可能性。
現在馬來西亞政府備受批判也是如此。由于建立在“理性政府”的前提下,大家認為馬來西亞政府在這種情況下,應該合乎邏輯、合乎規(guī)律地去做的一些應該做的事情,它沒有這樣做或者做得晚、做得不好,人們就紛紛指責馬來西亞政府,但卻很有可能忽略另外的一種可能性,一些非常規(guī)因素存在的可能,或許才是馬來西亞政府的“難言之隱”。事件過后我們才會知道,也許現在的某一種說法已經接近了真相,也許事情的真相完全是爆炸性的,甚至顛覆了現在的所有推斷。這些都是現在無法辨別、無法證實的,但對于危機管理卻是很重要的。我想,這也正是這次事件的“謎團”和危機處理的難點所在。
經濟觀察報:你覺得在這次事件中,還有哪些東西沒有被關注到?
孫志明:現在人們最關注的是事情的進展。隨著事態(tài)的發(fā)展,還有兩個問題也是很值得關注的,一個是原因,一個是影響。
危機管理的重要前提是識別危機,首先要知道是什么危機、誰的危機?,F在看,這起事件撲朔迷離,一個重要原因就是還無法準確說清楚是怎么回事,飛機到底去哪兒了?是恐怖襲擊還是劫持人質?誰制造了這起危機?……可以說是迷霧重重。
危機的影響是快速的,因此隔離危機、控制危機也是危機管理的重要原則。從這個事件可以看出,事態(tài)的負面影響不斷擴大。從最開始的飛機失聯,快速演變成馬航的危機事件,由于事件的復雜性進一步增強,現在實際上已經上升為馬來西亞政府的危機。而且現在來看這種不確定性還在上升,危機還在發(fā)酵,危機所造成的影響也會持續(xù)加深。
如果說,真的是機長劫持了飛機,而且與前一天安瓦爾的事情有關,那么這個事件就與馬來西亞國內政治產生了非常大的關聯性。馬來西亞執(zhí)政聯盟與反對派之間的矛盾很深,圍繞安瓦爾的判決和去年的大選,馬來西亞國內政治斗爭現在處于非常敏感的時期。如果這個事件真的與這些問題有關,那么后續(xù)的影響將是非常深刻的。
而這個事件如果是孤立的事件或者是純粹的意外,它的后續(xù)影響可能主要是對馬航這個企業(yè)。本來發(fā)生這樣的事情對于航空企業(yè)來說就是一個沉重的打擊,再加上馬航的危機管理能力很差,處理失當,就可能引起人們對馬來西亞整個航空業(yè)產生質疑,甚至對與此相關的產業(yè)產生嚴重影響,比如旅游業(yè)。
馬來西亞服務業(yè)占國內生產總值的比重是55%,包括通訊、金融、保險,也包括旅游。經濟發(fā)展對于現在的馬來西亞執(zhí)政聯盟鞏固執(zhí)政地位來說太重要了。2013年馬來西亞經濟發(fā)展狀況是不錯的,GDP增長超過5%。今年的目標也是5%~6%,壓力還是很大的。馬來西亞把2014年定為觀光年,由此可見旅游業(yè)對于馬來西亞經濟的重要性。如果這個事件處理不好,馬來西亞的旅游可能受到很大影響,進而對今年經濟發(fā)展目標產生負效應,會直接危及執(zhí)政聯盟本已不穩(wěn)的執(zhí)政基礎。
再進一步,這個事件處理不好,對于馬來西亞政府公信力、國家形象、與相關國家的關系都會產生嚴重的負面影響。這些影響如果真的形成了,再想消除,需要花很長的時間、付出更多的代價。馬來西亞政府、馬航需要意識到這些嚴重影響,做出明智的選擇。雖然這可能很難,但對于危機管理者而言,這個時候更需要勇氣和態(tài)度。
經濟觀察報:在你看來,目前這架飛機目前最可能的狀態(tài)是什么?關于飛機被劫持的消息你怎么看?
孫志明:在整個過程中,有用的信息總是像擠牙膏一樣一點一點地被擠出來。我們也只能根據這些有限的信息去推測、判斷。
從原因上分析,危機無非是“天災”和“人禍”。“天災”就是指由自然因素引起,“人禍”則是由人為因素引起?,F在來看,“天災”的因素逐步被排除,所有的信息都越來越指向了“人禍”。人為的因素制造的危機一般有兩種:一種是“罪”致,一種是“過”致。在航空類的危機中,“罪”致的危機如恐怖主義襲擊、劫持飛機等等;“過”致的危機如操作失誤、飛機故障、通訊故障以及由飛機制造、設計問題導致的航空事故等?,F在看,過失這種可能性也被逐步地排除。尤其納吉布總理在發(fā)布會上講,是人為地關閉通訊系統,讓人們感覺“罪”致的可能性迅速上升。而從恐怖襲擊的特點和規(guī)律來看,絕大多數的恐怖組織、恐怖分子是要通過恐怖襲擊事件造成恐怖效果、達到自己的目的。從目前看,沒有組織、個人聲稱負責,因此恐怖襲擊的可能性也比較小。于是,人們越來越把推斷的焦點集中到劫機上了。這是合乎邏輯的推斷。
根據既往的經驗,劫機總是有目的的,無論是政治目的還是個人目的。既然有目的,劫機者就一定會和相關方接觸、談判。那么,在這個過程中,飛機上的人有沒有與相關方面通話、接觸?這是問題的關鍵所在。也許馬來西亞政府真的就知道這么多,也許他們已經知道了很多但出于某種特殊的原因只能刻意“隱瞞”。這些都只能是推測。
經濟觀察報:馬來西亞政府在這次危機管理中的表現如何?
孫志明:拋開事情可能的復雜因素不談,單純地從危機管理的角度來看,應該說到目前為止,馬航、馬來西亞政府的表現很不成功。
事件發(fā)生后,媒體、網絡披露出很多馬來西亞機場、航空管理方面存在的巨大漏洞和隱患。這本身就反映出在常態(tài)下危機管理意識嚴重不足、措施缺位、防范不力等問題,而且安檢松懈、假護照問題、邀請乘客進入駕駛艙的案底等消息的披露,也使馬航和馬來西亞政府在危機發(fā)生的第一時間又被瞬間推向輿論的漩渦。各種傳言滿天飛,不僅使危機管理者的壓力驟增,信息泛濫也會嚴重影響決策者的判斷,進而影響危機管理。
在危機管理過程中,馬航和馬來西亞政府也表現得很不專業(yè)。
首先沒有一個權威的危機管理協調機制迅速啟動,整個危機處理的過程缺乏有效的內部溝通、協調,各說各話,各做各事,各有各的標準。照理說,這樣的事件發(fā)生后,航空、交通、海事、通訊、醫(yī)療、外交、國防、情報、警察……各個系統都應該啟動相應機制,由政府統一組織協調,有條不紊地開展搜救、調查、外交、家屬接待、善后、應對媒體等工作。但非常遺憾的是,馬航、馬來西亞政府都沒有做得很好,甚至有的完全不作為,造成了家屬的不滿和輿論的批評。比如3月15日納吉布總理新聞發(fā)布會之后,馬航馬上表態(tài)不再發(fā)布信息,交由政府統一發(fā)布,引起了家屬的強烈不滿。馬航第二天又被迫做出說明,表示繼續(xù)做好家屬接待工作。在危機之中,如果相關責任方首先想到的是推脫責任,對整個危機管理來說非常不利,這也反映出馬來西亞的內部協調能力存在問題。
其次是信息披露的混亂和反復無常。在飛機失聯的這段時間里,馬來西亞政府先是說失聯地點在泰國灣,而并沒有告知另外一種可能性。當多個國家花費大量人力物力在此區(qū)域搜救多日之后,馬來西亞政府又將搜救范圍擴大到馬六甲海峽。馬來西亞軍方先披露飛機折返,后來又澄清沒有折返,消息非?;靵y。另外,在一周多的時間里,馬來西亞沒有一個統一的新聞發(fā)布渠道,沒有一個權威的發(fā)言人出現在媒體前。除了馬航,馬來西亞軍方、國防部、交通部、警察機關、航空管理部門都在發(fā)布信息,各說各話,充分說明他們在信息發(fā)布環(huán)節(jié)上存在嚴重的問題。直到總理出面,才發(fā)布了些具體的信息,但拒絕接受記者提問,原定于當天晚上的新聞發(fā)布會也臨時取消。這些都讓外界不免質疑馬來西亞政府的行政能力,甚至懷疑內有隱情、故意誤導外界。這些都使危機的不確定性進一步增多,而這個事件也從馬航的危機上升到馬來西亞政府部門的危機,甚至演變成國際危機。
第三是在與相關國家的有效溝通上明確不夠。目前,相關國家對馬來西亞政府信息溝通的能力普遍持批評態(tài)度。中國外交部敦促馬來西亞政府要及時、準確、全面地提供信息,從外交語言上理解,這實際上反映出中國政府對于馬來西亞方面在信息披露、告知方面的不滿。按照國際慣例,馬來西亞在搜救工作中應該是主責方,不僅應該提供更多可靠的信息幫助,而且需要協調組織搜救工作。但是很顯然,在這方面,馬來西亞政府遲遲沒有動作,反而與相關國家之間產生了不少的矛盾。例如,越南在這次搜救當中動用了很多人力物力,并開放領海領空讓各國進行人道主義搜救,發(fā)現一點線索就按照國際慣例告知,但是馬來西亞馬上就對其線索進行否定,又不提供有用的線索,這也使越南產生了不滿。
經濟觀察報:為什么馬來西亞政府有可能知情不報?
孫志明:這僅僅是一種可能性,而且是從有限的信息中推斷的一種可能性。特別是納吉布總理在新聞發(fā)布會上說這個事件關系到國家安全,這句話很值得關注。國家安全不是僅指外敵入侵、發(fā)生戰(zhàn)爭那樣的危險,政權安全、社會安全也是國家安全的題中應有之義。
一起航空事件被上升到國家安全的高度顯然不同尋常。聯系到當前馬來西亞國內的政治生態(tài)和斗爭形勢,不能不讓人把這句話、這件事與馬來西亞國內政治斗爭聯系在一起。如果真是這樣,那么就很有可能暗示現在正處于政治交易的關鍵時刻,有一些信息是馬來西亞政府不便透露出來的。如果真是這樣,飛機上的人還活著這種猜測就可能真的成立。這就是為什么納吉布發(fā)布消息之后,很多乘客家屬都認為是好消息的原因。
經濟觀察報:在這次事件中,中國政府這次的危機管理能力如何?
孫志明:我認為非常不錯。首先是快速反應機制越來越健全。從“非典”開始,我們國家在危機管理的體制、機制、法制建設方面取得了長足的進步,國務院也專門制定了國家應對突發(fā)事件的應急預案,而且這個應急預案越來越具體化、部門化、本地化,可以說各級各類的應急預案都是比較健全的。從這次的應急反應來看,事件一發(fā)生,我國相關部門立刻啟動了應急預案,并且成立了協調指揮中心,由交通部牽頭,外交部、航空管理部門、通訊、海事、軍隊以及駐外使領館都快速反應,顯示出機制上的健全和快速。
第二就是中國這次應急反應能力很強。過去有很多事情我們是想做但是沒有能力做,現在隨著中國國力的上升,應急處突能力、危機應對能力都得到大幅度提升。例如遠海搜救、海上救援、軍地協同、無線通訊等方面,都顯示出很強的能力。這次動用了十幾顆衛(wèi)星參與搜救,可能也是第一次,在相關國家中也是動用力量最大、層次最多的。
第三,在這次危機事件處理當中,也反映出了我國現在的國際地位和外交能力。危機管理中的國際合作很重要,但國際合作的基礎是這個國家的對外關系。出了這個事情想讓別人幫忙,人家愿不愿意幫你、能不能幫你、幫到什么程度……這還是有很大差別的。這次事件發(fā)生后,相關國家主動與中國聯系,自愿加入搜救,基礎是友好關系。例如越南的這次搜救,除去它自己的一些考慮、人道主義精神、國際慣例這些因素之外,最重要的還是中越關系和兩國人民友好感情這個基礎。特別是去年李克強總理訪問越南,中越在很多問題上取得了重要進展,在這次行動中得到了充分的體現。馬來西亞也是我們周邊外交的重點國家之一,去年習近平主席訪問了馬來西亞,確定了中馬全面戰(zhàn)略伙伴關系。這次事件發(fā)生后,兩國也在各領域緊密合作,加強協調,中方派出專門工作組赴馬處理相關事務,這些國際合作對于危機管理和處置都是非常重要的。如果沒有友好關系作為基礎,是很難真正開展國際合作的。
第四方面,除了政府之外,中國社會在這次危機中的表現也越來越成熟。事件發(fā)生后,馬航乘客的家屬得到了社會各方面的關注和幫助,很多志愿者自發(fā)地去幫助他們、關心他們。媒體在報道中也體現出較強的責任意識和專業(yè)水準,理性、積極地報道事件的進展。這也在很大程度上反映出我們這個社會在面對危機、應對管理的成熟和進步。畢竟,這個春天發(fā)生了太多的事情,如果這個社會心理很脆弱,承受能力很差的話,任何風吹草動都可能造成風聲鶴唳、雪上加霜的效應,從而讓整個社會變得更加脆弱、更加焦慮。應該說,在過去的一周里,中國社會也經受住了一次嚴峻的考驗。
經濟觀察報:在國際危機中開展合作,利益相關方需要注意哪些問題?
孫志明:由于人類的能力所限,很多危機管理需要通過國際合作才能得到妥善應對,這就需要開展廣泛的國際合作,特別是在人類需要共同面對的危機面前。能否有效地開展國際合作,共同的危機觀是重要的前提。從本質上說,危機是個極壞的狀況。有了共同的危機觀,各國在面對危機時就會本著努力防范危機、控制危機,盡快讓危機結束這樣的精神去管理危機,而不是隔岸觀火甚至趁火打劫。這方面需要做很多的工作,包括理論上的研究、機制上的建設、對外交往范圍和領域的不斷擴大等等。
通過國際合作處理危機,還需要坦誠相見,真誠相對。在這次危機中,很多國家都本著人道主義的精神,本著國與國之間友好關系的基本準則,積極搜救,盡力而為。但也有一些國家受到質疑,比如有可能掌握更多通訊信息、飛行信息的國家是不是毫無保留地告知了相關國家?在大范圍搜救的過程中有沒有做到信息共享?一些企業(yè)、機構掌握的數據、信息有沒有完整地告知相關國家……這些問題的存在都會影響到國際合作的效果,進而影響危機的有效管理。
在危機管理的國際合作中還有一項工作也很重要,就是國際合作的機制建設。各國在處理事件當中都應該有相應的機制,比如海上搜救、空中救援,還有地震、海嘯等自然災害的救援,國際上已經建立了很多合作機制。這些都是危機管理中國際合作的重要基礎。與此相應的,國內的配套法律建設也要跟上,比如說特殊情況下要進入領海、領空了,國內法能否跟得上也對國際合作能否有效開展產生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