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政函〔2021〕50號《湖北省人民政府關于沙市至公安高速公路楊家廠至孟家溪段設置收費站有關問題的批復》
湖北省人民政府關于沙市至公安高速公路楊家廠至孟家溪段設置收費站有關問題的批復
鄂政函〔2021〕50號
荊州市人民政府:
你市《關于沙市至公安高速公路楊家廠至孟家溪段設站收取通行費的請示》(荊州政文〔2021〕9號)收悉。現批復如下:
一、同意對通行沙市至公安高速公路楊家廠至孟家溪段的機動車輛收取通行費。該項目起于公安縣楊家廠鎮(zhèn),與沙市至公安高速公路觀音垱至楊家廠段對接,路線由北向南,與岳陽至宜昌高速公路石首至松滋段相交于孟家溪樞紐互通,路線全長26.890公里。
二、沙市至公安高速公路楊家廠至孟家溪段設立匝道收費站1個,收費站名為閘口,并入全國高速公路路網管理,實行聯(lián)網收費。
三、按照《收費公路管理條例》和我省有關規(guī)定,沙市至公安高速公路楊家廠至孟家溪段車型分類收費標準按1類客車0.76元/車公里,1類貨車0.6元/車公里執(zhí)行(具體收費里程和收費標準附后)。工程竣工驗收和財務決算報告后一個會計年度內進行成本監(jiān)審并核定正式收費標準。收費期暫定30年,自通車之日起計算。
四、根據有關規(guī)定,對通行沙市至公安高速公路楊家廠至孟家溪段的軍隊、武警部隊車輛,公安機關在轄區(qū)內處理交通事故、執(zhí)行正常巡邏任務和處置突發(fā)事件的統(tǒng)一標志的制式警車,按國家規(guī)定享受綠色通道政策的車輛,國家規(guī)定的重大節(jié)假日免交通行費的小型客車,以及經國務院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或者省人民政府批準執(zhí)行搶險救災任務的車輛,免交車輛通行費。
五、沙市至公安高速公路楊家廠至孟家溪段屬經營性高速公路,所收取的車輛通行費屬經營性收費,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使用稅務票據,照章納稅。
六、收取車輛通行費必須按規(guī)定設置收費公告欄,公布收費站名稱、審批機關、收費單位、收費標準和監(jiān)督電話等內容。
專此批復。
附件:
1.沙市至公安高速公路楊家廠至孟家溪段收費里程表
2.沙市至公安高速公路楊家廠至孟家溪段車輛通行費客車收費標準
3.沙市至公安高速公路楊家廠至孟家溪段車輛通行費貨車收費標準
湖北省人民政府
2021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