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人社函〔2021〕217號《吉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開展2021年初級專業(yè)技術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
吉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開展2021年初級專業(yè)技術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
吉人社函〔2021〕217號
各相關單位:
根據(jù)《吉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開展吉林省專業(yè)技術人員初級職稱認定工作有關事宜的通知》(吉人社函〔2021〕204號)文件要求,為做好2021年省人社廳承擔的初級專業(yè)技術資格認定工作,現(xiàn)就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認定范圍
1.在省屬事業(yè)單位中從事地質、煤炭、冶金、電子、電氣、電力、安全、人工智能、船舶技術、管理工程和檔案工作的專業(yè)技術人員。
2.碩士研究生學歷不予認定,可視同具有相應專業(yè)技術初級資格。
二、認定程序
1.個人申請。由個人向本單位人事管理部門申請,并填報《吉林省初級專業(yè)技術資格認定表》(一式兩份,彩色打印)(詳見附件1)。
2.考核公示。由用人單位人事管理部門對申請人工作情況及認定條件進行考核,并將考核結果進行公示。
3.組織申報。由用人單位對考核合格人員的《吉林省初級專業(yè)技術資格認定表》進行審核,并填寫《吉林省初級專業(yè)技術資格認定申報匯總表》(詳見附件2),按工作程序,上報本單位主管部門審核確定。
4.審核確定。由用人單位主管部門對申報認定人員進行審核并進行匯總,將申報人員《吉林省初級專業(yè)技術資格認定申報匯總表》和《2021年初級職稱信息批量導入?yún)R總表》(詳見附件3)及電子版,并匯總申報認定人員的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單位聘用合同原件等相關材料,原件審核完后,現(xiàn)場返還。由主管部門出具初級專業(yè)技術資格認定申請(紅頭正式文件),統(tǒng)一上報省人社廳專技處。
5.認定。按照認定權限,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組織認定。
6.存檔。對符合認定條件人員予以認定后,由用人單位將《吉林省初級專業(yè)技術資格認定表》存入本人檔案。
三、認定時間及地點
認定時間自2021年12月27日開始至12月31日結束,認定地點在吉林省長春市金業(yè)大廈一樓電子政務大廳10號窗口,逾期不予辦理。
四、其他事宜
1.初級資格時間。本次核準認定的初級專業(yè)技術資格時間為2021年1月1日。
2.本次認定范圍以外的事業(yè)、企業(yè)單位或事業(yè)單位的其它專業(yè),請按照(吉人社函〔2021〕204號)文件要求,到授權的市(州)人社部門和社會化評審委員會申請初級認定。
聯(lián)系人:王穎
聯(lián)系電話:0431-88690656
附件:
1.吉林省初級專業(yè)技術資格認定表
2.吉林省初級專業(yè)技術資格認定申報匯總表
3.2021年初級職稱信息批量導入?yún)R總表
吉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2021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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