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政發(fā)〔2023〕3號《浙江省人民政府關于公布第六批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名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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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民政府關于公布第六批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名錄的通知
浙政發(fā)〔2023〕3號
各市、縣(市、區(qū))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屬各單位:
省政府批準省文化和旅游廳報送的第六批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名錄(110項),現予公布。各地、各單位要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浙江省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條例》等法律法規(guī)要求,堅持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傳承發(fā)展的工作方針,扎實做好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的保護、傳承工作,切實提升非物質文化遺產系統(tǒng)性保護水平,傳承弘揚優(yōu)秀傳統(tǒng)文化,為高水平建設文化強省、打造新時代文化高地作出新的更大貢獻。
浙江省人民政府
2023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