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政辦發(fā)〔2023〕50號《湖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表彰湖北省社會消防工作先進單位和先進工作者的通報》
湖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表彰湖北省社會消防工作先進單位和先進工作者的通報
鄂政辦發(fā)〔2023〕50號
各市、州、縣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
2022年以來,全省各地各部門各單位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消防安全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關于消防安全工作有關要求,堅決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工作方針,持之以恒抓責任、防風險、打基礎、促穩(wěn)定,有力防范化解了重大火災風險,有效應對處置了各類災害事故,為全省經(jīng)濟社會高質量發(fā)展創(chuàng)造了良好的消防安全環(huán)境。在工作中,涌現(xiàn)出一批嚴格遵守消防法律法規(guī),認真履行消防工作職責,積極推動消防安全工作的先進單位和先進工作者。為表彰先進,樹立典型,振奮精神,進一步激發(fā)全省各地各部門各單位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積極性、創(chuàng)造性,省人民政府決定授予武漢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隊等10個單位“湖北省社會消防工作先進單位”稱號;授予許華慶等50名個人“湖北省社會消防工作先進工作者”稱號。
希望受到表彰的單位和個人珍惜榮譽,戒驕戒躁,再接再厲,在消防安全工作中繼續(xù)發(fā)揮示范帶動作用,不斷做出新的成績。各地各部門各單位要以受表彰的先進典型為榜樣,立足崗位,扎實工作,奮發(fā)進取,努力開創(chuàng)新時代消防安全工作高質量發(fā)展新局面,為加快建設全國構建新發(fā)展格局先行區(qū),奮力推進中國式現(xiàn)代化湖北實踐作出新的更大貢獻。
附件:湖北省社會消防工作先進單位和先進工作者名單
湖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3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