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發(fā)改辦能源〔2017〕97號《河南省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開展清潔取暖民生實事抽樣核查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開展清潔取暖民生實事抽樣核查工作的通知
豫發(fā)改辦能源〔2017〕97號
各省轄市、直管縣(市)發(fā)展改革委(能源局、辦),省電力公司:
為將清潔取暖“雙替代”工作進一步做細做實,按照《河南省2017年推進清潔取暖實施方案》(豫發(fā)改能源〔2017〕512號)及《河南省2017年度冬季清潔取暖民生實事考核實施方案》(豫發(fā)改能源〔2017〕606號)要求,現(xiàn)開展清潔取暖“雙替代”入戶抽樣核查工作,并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核查組織?,F(xiàn)場抽樣核查工作由各省轄市、直管縣(市)發(fā)展改革委(能源局、辦)負責組織,依托電網公司、燃氣公司和村(居)委會,采取隨機抽查方式開展入戶核查工作。
二、核查標準。抽查數(shù)量以縣(區(qū))為單位,每縣(區(qū))按照完成任務戶數(shù)的5%進行入戶抽樣核查。入戶核查工作由村(居)委會人員會同農電工或燃氣公司工作人員共同執(zhí)行,要嚴格按照“雙替代”驗收“兩有兩沒有”標準進行核查,并進行拍照取證,核查后由村(居)委會人員、農電工或燃氣公司工作人員以及用戶三方在《潔取暖“雙替代”入戶抽樣核查表》(詳見附件)上簽字確認。
三、報送材料。請各省轄市、直管縣(市)發(fā)展改革委(能源局、辦)以市為單位形成核查報告,并于10月10日下午下班前報送我委,核查報告要將三方簽字的核查表、入戶核查照片等證明材料作為附件一并報送我委。
聯(lián)系人:郭逢澤 0371-69691160
附件:清潔取暖“雙替代”入戶抽樣核查表(略)
河南省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
2017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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