滬委辦發(fā)〔2018〕14號《中共上海市委辦公廳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fā)〈全面推進“一網通辦”加快建設智慧政府工作方案〉的通知》
《中共上海市委辦公廳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fā)〈全面推進“一網通辦”加快建設智慧政府工作方案〉的通知》
滬委辦發(fā)〔2018〕14號
全面推進“一網通辦”加快建設智慧政府工作方案
為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關于建設人民滿意的服務型政府的要求,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fā)展思想,適應政府管理和服務現代化發(fā)展需要,深化改革,進一步優(yōu)化營商環(huán)境,提升群眾和企業(yè)獲得感,現就全面推進“一網通辦”加快建設智慧政府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明確總體目標
2018年,建成上海政務“一網通辦”總門戶。對面向群眾和企業(yè)的所有線上線下服務事項,逐步做到一網受理、只跑一次、一次辦成,逐步實現協同服務、一網通辦、全市通辦,逐步實現網上辦理事項全覆蓋,實現全市網上政務服務統一入口和出口。建設統一的數據共享交換平臺,推進線上線下政務服務流程再造、數據共享、業(yè)務協同,形成融合一網受理、協同辦理、綜合管理為一體的政務服務體系,實現政務服務減環(huán)節(jié)、減證明、減時間、減跑動次數,真正做到從“群眾跑腿”到“數據跑路”、從“找部門”到“找政府”,提升群眾和企業(yè)獲得感。應用大數據、人工智能、物聯網等新技術,提升政府管理科學化、精細化、智能化水平。到2020年,形成整體協同、高效運行、精準服務、科學管理的智慧政府基本框架。
二、確立基本原則
——堅持對標先進、全面突破。對市、區(qū)兩級行政權力清單做全面梳理,對行政審批流程做全面優(yōu)化,實現政務數據標準化和全面共享,統籌技術支撐和系統開發(fā),徹底解決長期制約政務服務水平提升的難點問題。
——堅持整體協同、用戶導向。注重政府管理和服務的系統性和整體性,推動“以部門為中心”向“以用戶為中心”管理模式轉變,以用戶視角和需求,有效整合各方資源,促進線上線下融合,提升協同服務和綜合管理水平。
——堅持解放思想、敢于創(chuàng)新。在“放管服”改革上下更大功夫,全面調研、系統梳理群眾和企業(yè)辦事的“難點”、政務服務的“堵點”和“痛點”。通過變革與再造,切實提高改革的針對性和精準度,優(yōu)化制度供給。
三、建成上海政務“一網通辦”總門戶,全面實現一網受理
整合現有各部門碎片化、條線化的政務服務事項前端受理功能,對線上線下政務服務流程進行再造,以統一服務前臺改革倒逼后臺辦理流程整合優(yōu)化。
(一)建設一網受理、整體服務的一張網。按照統一認證、統一受理、統一反饋、統一監(jiān)督等要求,依托上海政務門戶網站和各區(qū)政府、各部門網站,建設縱橫全覆蓋、事項全口徑、內容全方位、服務全渠道的上海政務“一網通辦”總門戶,打造網上政務服務統一入口和出口,并提供實體大廳、網頁和移動端APP辦事大廳等多渠道服務,積極推進個人相關事項和部分企業(yè)事項移動端APP在線辦理。按照集約化建設的原則,推動市、區(qū)兩級政府門戶網站和各部門網站規(guī)范整合,實現一區(qū)一網站、一部門一網站。規(guī)范整合各級政府部門便民服務公眾號和移動端APP,依托“市民云”實現統一入口、統一應用管理、統一服務監(jiān)測,匯聚更多的便民服務事項,推動實現移動端便民服務一次認證、全市通行。完善身份認證、公共支付、物流配送等基礎支撐功能。推進“一企一檔,一人一檔”建設,主動運用人工智能、虛擬現實等新技術,提升網上政務服務個性化、智能化水平。
(二)深化一窗受理、集成服務改革。推動各區(qū)行政服務中心、社區(qū)事務受理服務中心分領域設立跨部門綜合窗口,形成以綜合窗口服務為主、部門專業(yè)窗口服務為輔的綜合服務模式,建立一窗受理、分類審批、一口發(fā)證的新型政務服務機制。推進個人服務事項全市通辦,優(yōu)化業(yè)務辦理流程,建立跨區(qū)域共享交換辦理系統,讓群眾在全市任何一個街鎮(zhèn)社區(qū)事務受理服務中心均能申請辦理事項,全市通辦率達到99%。推動實體大廳受理、辦理、監(jiān)督等功能與網上預約、申報、預審、查詢等功能深度融合,綜合窗口業(yè)務系統與各審批部門業(yè)務系統有效對接,實現線上線下深度融合。
(三)打造上海政務服務總客服。持續(xù)推進本市政務熱線資源整合,加強與政務服務深度融合。以“12345”市民服務熱線和“我要找茬”網上政務大廳欄目為基礎,建立面向群眾和企業(yè)統一的政務咨詢、投訴、建議平臺,健全統一接受、按責轉辦、統一督辦、評價反饋工作機制,做到一號響應群眾和企業(yè)訴求,定期分析研判突出問題,客觀檢驗政府績效。
四、建立“一網通辦”協同辦理新機制,實現集成服務、只跑一次、一次辦成
按照受辦分離的要求,從用戶視角和需求出發(fā),以減環(huán)節(jié)、減材料、減證明、減時間為目標,整合優(yōu)化部門審批事項業(yè)務流程,推動形成協同通辦的網上辦理機制,真正做到“讓數據多跑路、讓群眾少跑腿”。
(一)實現網上辦理事項全覆蓋、流程標準化。以有用、好用為目標,全面梳理政務服務事項和行政權力清單,除涉及國家秘密或法律法規(guī)特別規(guī)定外,按照事項名稱、辦事材料、工作流程、數據流程等統一規(guī)范的要求,形成標準化規(guī)范化的辦事事項、辦事指南,并按照主題類別梳理形成政務服務事項清單。在上海政務門戶網站集中全面公開、動態(tài)調整政務服務事項清單,未上網公布的事項不得設置審批要求。
(二)提高只跑一次、一次辦成比例。按照市、區(qū)兩級涉企審批事項90%實現只跑一次、一次辦成的要求,加快梳理公布事項清單,并推進工作落實。簡化優(yōu)化服務事項網上申請、審查、決定、送達等流程,涉及多部門事項實行一口受理、網上運轉、并行辦理、限時辦結。建立網上預審機制,及時推送預審結果,對需要補正的材料一次性告知。
(三)聚焦突破跨部門協同審批、并聯審批事項。推動開辦企業(yè)、投資項目審批、建筑設計及施工許可、不動產登記等重點事項在跨部門協同審批上取得突破,大幅提效。推進100項量大面廣事項主題式服務,依托數據共享、流程再造推動網上跨部門審批,力爭在縮短辦理時限、減少跑動次數上取得重大突破。
五、強化“一網通辦”管理支撐,提升綜合管理智慧化水平
按照統一標準規(guī)范、統一數據資源目錄、統一匯聚平臺的要求,各區(qū)、各部門根據實際需求,找準智慧政府建設切入點,在經濟發(fā)展、城市管理、社會治理、政府辦公等領域加快智慧化政務管理應用,并納入全市綜合管理體系,支撐政務服務優(yōu)化,使政府管理和服務更精準、更智能、更主動。
(一)深化政府領域信用應用。發(fā)揮信用支撐“互聯網+政務服務”作用,深化信用信息應用,根據辦事主體信用狀況,推動各部門實施事前差異化服務、事中信用監(jiān)測預警和事后聯動獎懲措施,開展網上政務服務全過程信用管理。實施信用證明“N證合一”專項行動,切實降低群眾和企業(yè)辦事成本,努力提高行政效能。依托市信用聯動獎懲系統,構建“一處失信、處處受限”的信用懲戒格局。推進政務誠信建設,開展網上政務服務誠信評價,將群眾滿意度評價、政務信息公開、行政事務辦理效率、差異化服務、信用監(jiān)測預警、聯合獎懲落實等情況納入政務誠信考核。
(二)落實事中事后綜合監(jiān)管。完善綜合監(jiān)管機制,把部門監(jiān)管事項全部接入綜合監(jiān)管平臺,強化跨部門、跨區(qū)域執(zhí)法聯動和數據共享,加快實現違法線索互聯、監(jiān)管標準互通、處理結果互認。完善專業(yè)監(jiān)管機制,深化落實分行業(yè)監(jiān)管方案,全面建立監(jiān)管對象追溯體系。完善監(jiān)管方式,深化“雙隨機一公開”,強化信息歸集和聯合懲戒,加強誠信監(jiān)管、智能監(jiān)管、分類監(jiān)管、風險監(jiān)管,推進線上線下監(jiān)管一體化。
(三)增強城市運行安全保障。全面推進智慧公安建設,將大數據、云計算、物聯網、人工智能等先進技術和產品,集成創(chuàng)新應用于公安工作。有序推進感知泛在、研判多維、指揮扁平、處置高效的精準警務改革,探索自助自救、互助互救、公助公救梯次遞進處置模式,為群眾提供更充分、更均衡的公共安全產品。
(四)提高城市精細化管理能力。依托城市網格化管理體系,更多運用智能化手段,完善城市基礎數據庫,啟動綜合管理信息平臺建設,匯聚城市管理各類信息資源,推動城市運行實時感知、智能管理,努力實現精細化管理全覆蓋、全過程、全天候。
(五)加強經濟社會發(fā)展綜合數據分析。加快建立適應高質量發(fā)展的統計體系,逐步歸集相關數據,初步形成本市經濟社會發(fā)展基礎數據庫,運用大數據為本市經濟社會發(fā)展提供決策支持。
(六)建設精準化企業(yè)服務體系。建成統一協調、服務集成、互聯互通、資源共享的“上海市企業(yè)服務云”,開展全規(guī)模、全所有制、全生命周期的企業(yè)服務。集聚市、區(qū)兩級政府政策,推動各區(qū)、各部門在“上海市企業(yè)服務云”開設“旗艦店”,集聚公共服務及社會機構專業(yè)服務資源,構建統一的企業(yè)訴求受理平臺。
六、建成城市數據樞紐,實現數據匯集互聯和共享應用
以電子政務云為基礎,以跨部門、跨層級應用為抓手,統籌構建“云數聯動”的數據共享交換平臺,實現重要信息系統通過統一平臺進行數據共享交換,打通各部門信息系統、打破“數據孤島”。
(一)深化政務信息系統整合。完善已有政務信息資源目錄,梳理信息資源,將分散、獨立的部門信息系統整合為互聯互通、信息共享、業(yè)務協同的大系統,清理與實際業(yè)務流程長期脫節(jié)、功能可被其他系統替代以及使用范圍小、頻度低的“僵尸”信息系統,支撐提供跨部門的綜合性、一體化服務。
(二)建設統一的數據共享交換平臺。以現有數據交換共享平臺為基礎,建設對接國家平臺,覆蓋全市、統籌利用、統一接入的數據共享交換平臺,形成數據存儲、交換、共享、使用、開放的核心樞紐。推動人口、法人、空間三大基礎數據庫等的重點數據接入平臺,推動跨地區(qū)、跨層級、跨部門數據共享交換和應用。注重與第三方專業(yè)力量合作,深化數據挖掘和綜合利用,更好發(fā)揮大數據輔助決策作用。
(三)共建、共用基礎數據資源。建成全市統一的電子證照庫,2018年實現政府部門簽發(fā)的各類證件、執(zhí)(牌)照、批文、鑒定報告、證明材料等統一編目管理和規(guī)范采集入庫;2019年向社會領域全面拓展,逐步實現政府類證照、社會類證明全方位互認共享。充實人口、法人、空間三大基礎數據庫內容,加強數據質量管理,深入推進基于三大基礎數據庫、電子證照等在政務服務、商業(yè)活動、社會民生等領域應用。建立全市行政規(guī)范性文件和綜合執(zhí)法相關數據庫,實現“一庫查詢”。
(四)健全以應用為導向的數據按需共享機制。圍繞群眾和企業(yè)重點關注或影響面廣的事項,以減少環(huán)節(jié)、簡化材料、縮短時間為目標,深入分析事項辦理中需要共享的跨部門數據資源,形成事項按需共享數據清單,并進一步統一數據標準、完善數據接口,推動部門間特定數據資源共享,基本實現能通過數據共享獲取的材料不需提交、能通過網絡核驗的材料不需提交、前序流程已收取的材料不需提交。
(五)強化網絡信息安全保障。加強政務信息資源采集、共享、使用的安全保障工作,加強數據共享交換平臺安全防護,完善安全防護機制,提高核心設備自主可控水平。
七、完善體制機制保障,增強改革合力和實效
加快構建有利于實現“一網通辦”、建設智慧政府的基礎支撐,理順體制機制,落實工作責任,強化制度保障。
(一)明確推進智慧政府建設的體制機制。充分發(fā)揮市政務公開與“互聯網+政務服務”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對智慧政府建設的統籌作用。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政府辦公廳,具體承擔領導小組日常工作。市政府辦公廳負責牽頭推進智慧政府建設以及“互聯網+政務服務”等工作,市發(fā)展改革委、市經濟信息化委、市審改辦等相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協同推進智慧政府建設,構建市、區(qū)兩級統籌協調有力、部門分工明確、工作推進有序的管理體制機制。
(二)建立市大數據中心。組建上海市大數據中心,使包括黨政機關、群團組織等在內的各類服務數據匯集互聯和共享應用,使分散、孤立的數據成為匯集綜合的數據,使管理的數據成為應用的數據。推動技術融合、業(yè)務融合、數據融合,打通信息壁壘,形成覆蓋全市、統籌利用、統一接入的數據共享大平臺,構建全市數據資源共享體系。制定數據資源歸集、治理、共享、開放、應用、安全等技術標準及管理辦法,實現跨層級、跨部門、跨系統、跨業(yè)務的數據共享和交換。
(三)完善電子政務項目建設和管理模式。建立電子政務云服務管理體系,形成充分的云服務競爭機制和良好的云服務生態(tài)體系。優(yōu)化項目建設模式,依托開放的政務云平臺,以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引入一批具有先進性、創(chuàng)新性的第三方通用服務,提高政務信息化技術水平;采用組件化、模塊化的應用開發(fā)模式,提升需求響應速度,加快項目建設進度。完善信息化項目綜合績效評價管理辦法,提升項目應用實效。
(四)健全電子政務管理制度規(guī)范。圍繞國家新要求、群眾和企業(yè)新需求、技術發(fā)展新業(yè)態(tài),結合本市實際,形成電子政務管理制度體系,明確電子證照、電子印章、電子文件、電子檔案在政務活動中的法律效力,建立相應管理規(guī)范。
(五)加快技術標準體系建設。加快制定“互聯網+政務服務”重要支撐領域相關標準規(guī)范,盡快對平臺功能、系統接口、數據格式、傳輸協議等形成多方認可的技術標準體系。
八、組織實施
(一)制訂專項行動計劃。各區(qū)、各相關部門主要領導作為第一責任人,要加強組織領導和部署協調。各相關部門要根據本工作方案,抓緊制訂專項行動計劃,分步、分類推進有關工作。各區(qū)要抓緊制訂區(qū)域有關行動計劃,確保工作方案落實。
(二)加強評估監(jiān)督。將本工作方案明確的有關重點任務納入市政府目標管理范圍,定期匯報進展情況,定期檢查評估。開展網上政務服務全流程電子督查,發(fā)揮實時監(jiān)控、預警糾錯、督查督辦、大數據監(jiān)察等功能,對不認真履行職責、工作明顯滯后的區(qū)和部門,啟動問責機制。各區(qū)、各相關部門要建立相應的考核、督查和評估機制,確保各項工作順利推進。
(三)加強宣傳解讀。充分利用各類媒介廣泛宣傳本工作方案,加強解讀,及時通報有關工作進展情況。建立常態(tài)宣傳機制,及時報道工作中的亮點,積極回應社會關切,擴大公眾參與,共同營造良好社會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