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辦發(fā)〔2006〕100號《成都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fā)市地志辦關于成都市2006-2010年度地方志編纂工作安排意見的通知》
《成都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fā)市地志辦關于成都市2006-2010年度地方志編纂工作安排意見的通知》
成辦發(fā)〔2006〕100號
各區(qū)(市)縣政府,市政府各部門:
市地志辦關于《成都市2006-2010年度地方志編纂工作安排意見》已經(jīng)市政府同意,現(xiàn)轉發(fā)你們,請認真貫徹執(zhí)行。
二○○六年九月十二日
成都市2006-2010年度地方志編纂工作安排意見
市地志辦
根據(jù)國務院《地方志工作條例》、《四川省地方志工作條例》有關規(guī)定和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全面開展四川省第二輪修志工作的通知》(川委廳〔2005〕47號)以及市委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廳《關于我市第二屆地方志編纂工作的通知》(成委辦〔2004〕37號)要求,結合我市兩級地方志編纂工作實際,特制訂成都市2006-2010年度地方志編纂工作安排意見。
一、《成都市志(1990-2005年)》各分志編纂工作
2006年度:完善、充實編纂機構;合理選調(diào)編修人員;完成入志資料搜集、長編整理;條目在50個以下的單位完成資料長編和初撰志稿,交市志各分卷編輯部驗收;條目在50個以上的單位完成資料長編和初撰志稿的70%;市志辦完成總纂方案第一稿。
2007年度:各分志承修單位根據(jù)驗收意見,補充、完善、提交資料長編和初撰志稿的內(nèi)容;條目在50個以上的單位,上半年完成資料長編和初撰志稿的編寫,交所屬分卷審查驗收,下半年補充、完善、提交資料長編和初撰志稿;市志辦完成市志總纂方案設計和總纂班子組建。
2008—2009年度:市志總編輯室按最終總纂方案開展市志總纂工作;完成總纂送審稿。
2010年度:完成市志審查驗收;志稿交付出版;成書發(fā)行。
二、區(qū)(市)縣級志書編纂工作
2006年度:對修志人員進行基礎業(yè)務培訓;擬定志書的編纂方案和篇目并報批;開展資料收集、長編整理工作。
2007年度:完成對業(yè)務骨干和主要編修人員的培訓工作;基本完成入志資料的搜集、長編整理工作;開始編纂初稿。
2008年度:完成志書初稿的編纂任務。
2009年度:全面完成志書總纂和修改,基本完成編纂任務;開展志稿的評議及審查工作。
2010年度:完成本輪志書出版、發(fā)行工作和立案歸檔工作。
三、強化保障措施,健全督查考核機制
市級各部門和各區(qū)(市)縣政府要高度重視修志工作,堅持黨委領導、政府主持的修志工作領導體制,做到領導到位、機構到位、隊伍到位、經(jīng)費到位、工作條件到位。
為保證全市兩級修志工作按預訂計劃進行,市政府已將各區(qū)(市)縣和市級各部門志書編纂工作納入年度目標考核。市級各部門和各區(qū)(市)縣政府要加強修志目標的督查督辦,市志辦要強化和規(guī)范編纂業(yè)務工作的檢查指導,保證我市第二輪修志工作按期保質(zhì)完成。
市級各部門和各區(qū)(市)縣政府年度編纂工作完成情況,于每年12月底前以書面形式報市地志辦匯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