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委會[2015]3號《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關于調整部分產品出口關稅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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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關于調整部分產品出口關稅的通知
稅委會〔2015〕3號 2015-04-14
海關總署:
經國務院批準,調整部分產品出口關稅,具體如下:
一、取消鋼鐵顆粒粉末、稀土、鎢、鉬等產品的出口關稅。
二、對鋁加工材等產品出口實施零稅率。
三、以上調整自2015年5月1日起實施。
以上調整詳見附件。
附件:出口關稅調整表
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
2015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