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佛山市稅務局關于參與我市房屋交易計稅評估工作的房地產評估機構進行備案登記的公告(2021年9月27日)
國家稅務總局佛山市稅務局關于參與我市房屋交易計稅評估工作的房地產評估機構進行備案登記的公告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國辦發(fā)〔2011〕1號)和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以及市人民政府有關文件精神,經市政府同意,我市自2012年1月1日起開展應用房地產估價技術加強存量房交易稅收征管工作,稅務機關依法對納稅人所申報的存量房交易價格全面進行計算機評估。為公平、簡便、有效預防和處理納稅人提出的爭議和優(yōu)化納稅服務,我局擬邀請在我市登記注冊的各房地產評估機構參與我市房地產交易評估工作。具體事項公告如下:
一、房地產評估機構自愿參與我市存量房交易計稅評估值的復評工作(以下簡稱復評工作),并嚴格按照國家規(guī)定、行業(yè)準則及標準從事房地產評估業(yè)務和收取相關費用。
二、參與復評工作的房地產評估機構(包括分支機構)應具備以下條件:
1.在市住建部門具有二級以上房地產評估資質備案記錄,如果是分支機構,其總機構應具備一級房地產評估資質;
2.有良好的經營業(yè)績,上兩年度納稅信用等級在B級及以上(納稅人可通過電子稅務局自行查詢納稅信用等級);
3.過去兩年在住建管理部門無違法違規(guī)評估記錄。
三、辦理備案登記的房地產評估機構應提供以下資料:
1.備案登記表(詳見附件1);
2.提供備案資質證書;
3.營業(yè)執(zhí)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
4.佛山市房地產行業(yè)誠信管理平臺上打印的行業(yè)誠信手冊(網址https://fwjy.fszj.foshan.gov.cn/foshan/home/#/),
具體情況可向各區(qū)住建部門咨詢。對在誠信管理平臺上未有兩年誠信歷史考評結果的,可憑行業(yè)學會或者行業(yè)協(xié)會出具的無違法違規(guī)情況證明辦理。
5.承諾按業(yè)務規(guī)范進行評估并出具相關報告的承諾書(可參考附件2)。
四、2021年的備案登記時間為:2021年10月15日至2021年11月30日,逾期未辦理備案登記的可留意我局2022年網站上公布的備案登記時間。
五、2021年12月31日前通過國家稅務總局佛山市稅務局門戶網站公布符合條件的評估機構名單。
辦理地址:佛山市人民西路12號(國家稅務總局佛山市稅務局)816房。
特此公告。
(聯(lián)系人:胡葳電話:83862126)
國家稅務總局佛山市稅務局
2021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