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山西省稅務局關于國稅地稅征管體制改革過渡期“表證單書”使用問題的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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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稅務總局山西省稅務局關于國稅地稅征管體制改革過渡期“表證單書”使用問題的說明
根據(jù)改革國稅地稅征管體制工作安排,省、市稅務局掛牌至縣稅務局掛牌期間(簡稱“過渡期”)將分步分級更換表證單書的文頭、落款、局軌、字軌及編號等內容。“過渡期”內下列20個表證單書正文中仍需保留“國稅”“地稅”字樣,該表證單書屬于合法有效。
特此說明。
附件:”過 渡期“內容仍保留國 稅、地 稅字樣的表 單式樣
國家稅務總局山西省稅務局
2018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