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稅函〔2001〕759號《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宏觀經濟專項獎勵基金頒發(fā)的獎金免征個人所得稅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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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宏觀經濟專項獎勵基金頒發(fā)的獎金免征個人所得稅的通知
國稅函〔2001〕759號
北京市地方稅務局:
近接《國家計委關于請批準宏觀經濟專項獎勵基金獎金免征個人所得稅的函》(計辦〔2001〕1452號),函稱:宏觀經濟專項獎勵基金是為促進我國國民經濟持續(xù)健康發(fā)展、加強和改進對我國宏觀經濟理論、政策及方法的研究而設立的,基金所頒獎勵屬于國家計委部級獎勵,目前擬設“杰出貢獻獎”和“優(yōu)秀人才獎”兩個獎項,“杰出貢獻獎”獎勵人數(shù)3人,每人30萬元,“優(yōu)秀人才獎”獎勵人數(shù)3人,每人10萬元,兩個獎項均為終身只授予一次,特申請對宏觀經濟專項獎勵基金頒發(fā)的獎金免征個人所得稅。經研究,現(xiàn)通知如下:
鑒于宏觀經濟專項獎勵基金所頒獎勵屬于國家計委部級獎勵,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四條第一款的規(guī)定,對個人獲得的宏觀經濟專項獎勵基金頒發(fā)的“杰出貢獻獎”和“優(yōu)秀人才獎”獎金,免于征收個人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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