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關稅〔2019〕52號《財政部國家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國家稅務總局海關總署科學技術部關于取消科技重大專項進口稅收政策免稅額度管理的通知》
財政部國家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國家稅務總局海關總署科學技術部關于取消科技重大專項進口稅收政策免稅額度管理的通知
財關稅〔2019〕52號
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科技廳(委、局)、發(fā)展改革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政局、科技局、發(fā)展改革委,海關總署廣東分署、各直屬海關,國家稅務總局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計劃單列市稅務局,財政部各地監(jiān)管局,國家稅務總局駐各地特派員辦事處:
為進一步發(fā)揮進口稅收政策效用,適應市場經濟規(guī)律要求,對《財政部科技部國家發(fā)展改革委海關總署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科技重大專項進口稅收政策的通知》(財關稅〔2010〕28號)修訂如下:
(一)刪除通知附件第五條第1項中“,且進口數量在合理范圍內”。
(二)刪除通知附件第六條中“和涉及的進口稅款”。
(三)修改通知附件第十條第二段中“免稅額度內”為“范圍內”。
(四)刪除通知附件附1“科技重大專項項目(課題)進口物資確認函”中“免稅進口物資額度:”。
(五)刪除通知附件附2第3條中“,申請免稅進口金額、免稅稅款”。
(六)刪除通知附件附2表1和表2中“進口數量、進口金額、進口稅額”三列,刪除“注:進口金額貨幣單位:萬美元;進口稅額貨幣單位:萬元”。
本通知自印發(fā)之日起執(zhí)行。
財政部
科技部
發(fā)展改革委
海關總署
稅務總局
2019年12月17日
本文鏈接:http://m.fl1002.com/tax/75032.html
本文關鍵詞: 財關稅, 財政部, 國家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 國家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 科學技術部, 取消, 科技, 重大, 專項, 進口, 稅收, 政策, 免稅, 額度, 管理,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