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總署關于廢止2006年第64號公告的公告》(海關總署公告2021年第11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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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總署關于廢止2006年第64號公告的公告
海關總署公告2021年第112號
根據(jù)工作實際,海關總署決定廢止海關總署公告2006年第64號。相關進口汽車零部件申報工作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口商品規(guī)范申報目錄》辦理。
本公告自發(fā)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海關總署
2021年12月22日
公告下載鏈接:
1、海關總署關于廢止2006年 第64號公告的公告.doc
2、海關總署關于廢止2006年 第64號公告的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