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府發(fā)〔2020〕24號《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對有突出表現(xiàn)的21名見義勇為個人進行獎勵的決定》
四川省人民政府
關于對有突出表現(xiàn)的21名見義勇為個人進行獎勵的決定
川府發(fā)〔2020〕24號
各市(州)、縣(市、區(qū))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有關單位:
近年來,全省上下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大力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在推動平安四川建設、全面建成小康社會進程中,涌現(xiàn)出了一批有突出表現(xiàn)的見義勇為典型。他們在國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受到侵害時,不顧個人安危、挺身而出,譜寫了新時代的正氣之歌。為激勵先進、樹立典型,根據《四川省保護和獎勵見義勇為條例》,省政府決定對姜運崇等有突出表現(xiàn)的21名見義勇為個人給予獎勵。
全省廣大干部群眾要以見義勇為先進人物為榜樣,傳承中華民族懲惡揚善、扶危濟困傳統(tǒng)美德,大力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積極參與社會治理共建、共治、共享,為建設美麗繁榮和諧四川作出新的更大貢獻。各地各部門(單位)要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和省委十一屆八次全會精神,不斷完善見義勇為行為的激勵和保護機制,及時發(fā)現(xiàn)和獎勵見義勇為先進典型,大力宣傳見義勇為模范英勇事跡,切實維護見義勇為人員合法權益,努力營造全社會關心關愛見義勇為人員、積極參與支持見義勇為事業(yè)的良好氛圍,為在新的歷史起點推動治蜀興川再上新臺階,奮力奪取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xiàn)代化四川新勝利凝聚磅礴力量!
附件:有突出表現(xiàn)的見義勇為個人名單
四川省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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