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府發(fā)〔2017〕51號《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追授賈巴伍各同志四川省民族團結進步模范個人榮譽稱號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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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
關于追授賈巴伍各同志四川省民族團結進步模范個人榮譽稱號的決定
川府發(fā)〔2017〕51號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賈巴伍各,男,彝族,1983年3月出生,四川昭覺人,中共黨員,生前系涼山彝族自治州布拖縣公安局黨委委員、政工室主任,一級警司。2017年6月14日,賈巴伍各同志在抓捕在逃毒販過程中,為支援受傷戰(zhàn)友,被犯罪嫌疑人開槍擊中,經(jīng)搶救無效,不幸英勇犧牲。
賈巴伍各同志生前對黨、對祖國、對人民無限忠誠,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始終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全面貫徹黨的民族政策,模范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立足崗位、勇于奉獻,努力踐行“立警為公、執(zhí)法為民”宗旨,在維護祖國統(tǒng)一、民族團結、社會穩(wěn)定和打擊毒品犯罪等方面表現(xiàn)突出,取得了群眾公認的顯著成績,用生命詮釋了一名共產黨員的忠誠與擔當,是新時期少數(shù)民族年輕干部的杰出代表,也是民族團結進步事業(yè)中涌現(xiàn)的彝區(qū)基層干部先進典型。為弘揚賈巴伍各同志的先進事跡和寶貴精神,省政府決定追授賈巴伍各同志四川省民族團結進步模范個人榮譽稱號。
全省各族干部群眾要以賈巴伍各同志為榜樣,緊緊圍繞各民族“共同團結奮斗、共同繁榮發(fā)展”的民族工作主題,全面正確貫徹執(zhí)行國家民族法律法規(guī)和黨的民族政策,自覺維護平等、團結、互助、和諧的社會主義民族關系,在深入實施“三大發(fā)展戰(zhàn)略”,奮力實現(xiàn)“兩個跨越”,加快建設美麗繁榮和諧四川的偉大歷史征程中,勇于擔當、不負時代、無愧使命,推動治蜀興川再上新臺階,在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決勝階段再立新功,為譜寫中國夢四川篇章而努力奮斗。
四川省人民政府
2017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