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人社監(jiān)發(fā)〔2016〕255號《北京市重大勞動保障違法行為社會公布實施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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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印發(fā)《北京市重大勞動保障違法行為社會公布實施辦法》的通知
京人社監(jiān)發(fā)〔2016〕255號
各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北京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為貫徹落實《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構建和諧勞動關系的實施意見》(京發(fā)〔2016〕21號)《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全面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實施意見》(京政辦發(fā)〔2016〕51號),加強我市對重大勞動保障違法行為懲戒,發(fā)揮社會輿論監(jiān)督作用,督促和引導用人單位遵守勞動保障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規(guī)范社會公布行為,促進依法行政,根據《勞動保障監(jiān)察條例》及《國務院關于建立完善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制度加快推進社會誠信建設的指導意見》(國發(fā)〔2016〕33號)相關要求,制定本《實施辦法》,現印發(fā)你們,請遵照執(zhí)行。
附件:
1. 北 京市重大勞動保 障違法行為社 會公布實施辦 法
2. 用人單 位重大違 法行為情況報送 表
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6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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