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高法〔2019〕71號《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關于基礎法律服務工作者出庭代理訴訟安檢問題的通知》
瀏覽量: 時間:2019-04-27 00:43:16
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關于基礎法律服務工作者出庭代理訴訟安檢問題的通知
渝高法〔2019〕71號
各種、基層人民法院、本院相關部門:
為進一步發(fā)揮基層法律服務的職能作用,保證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依法規(guī)范履行代理職責,現(xiàn)就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出庭代理訴訟安檢問題通知如下:
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代理民事訴訟和行政訴訟案件,持司法部統(tǒng)一制作的《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執(zhí)業(yè)證》和出庭通知書到人民法院履行職務的,應進行有效證件查驗和登記后免安檢進入法庭。需要安全檢查的,人民法院對檢查人員、律師和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平等對待。
特此通知。
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
2019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