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政發(fā)〔2015〕11號《延安市人民政府關于市政府部分領導同志分工的通知》
《延安市人民政府關于市政府部分領導同志分工的通知》
延政發(fā)〔2015〕11號
各縣區(qū)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門、各直屬機構:
經研究決定,姚靖江同志分管工作如下:
姚靖江同志 負責市政府常務工作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編制、公安、司法、廉政建設、社會治理、市場監(jiān)管、食品藥品安全、質量技術監(jiān)督、稅務、糧食、鹽務、行政審批、對外聯絡、統(tǒng)籌城鄉(xiāng)、災后重建、機場遷建、決策咨詢、全國文明城市創(chuàng)建、金融保險等方面工作。分管市政府辦公室、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監(jiān)察局、公安局、司法局、信訪局、工商局、藥監(jiān)局、質監(jiān)局、糧食局、鹽務局、物價局、金融辦、市直機關事務管理局、評審中心、審管處、統(tǒng)籌城鄉(xiāng)辦、災后重建辦、機場遷建辦、政府電子政務辦公室(政府信息公開辦公室、信用管理辦公室)、外事辦、糾風辦、方志辦、法制辦、接待辦、市政府研究室、市政府駐北京聯絡處、市政府駐西安辦事處、編制辦、考核辦、創(chuàng)文辦、國家安全局、國稅局、地稅局、延安市中小企業(yè)融資擔保公司、延安市鼎源投資公司、延安紅土創(chuàng)業(yè)投資公司。協助分管市財政局。聯系市人大、中級法院、檢察院、國防動員委員會、延安軍分區(qū)、武警支隊、消防支隊、駐延部隊、關心下一代工作委員會、無線電管理處、西部機場集團延安機場有限公司、市個協、消協、人行延安市中心支行、延安銀監(jiān)分局、中行延安市分行、工行延安市分行、建行延安市分行、農行延安市分行、農發(fā)行延安市分行、陜西省農村信用聯社延安辦事處、延安農村商業(yè)銀行、各保險分公司。
有關議事協調機構和臨時機構(領導小組、指揮部等)負責人,隨市政府領導同志分工變化作相應調整,不再另行發(fā)文。
延安市人民政府
2015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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