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政辦發(fā)〔2016〕85號《銀川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fā)銀川市推進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建設實施方案的通知》
銀川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fā)銀川市推進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建設實施方案的通知
銀政辦發(fā)〔2016〕85號
各縣(市)區(qū)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直屬機構:
《銀川市推進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建設實施方案》已經市政府同意,現予以印發(fā),請認真落實。
銀川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6年8月2日
銀川市推進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建設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進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建設的指導意見》(國辦發(fā)〔2015〕74號)文件精神,結合自治區(qū)基本公共文化服務實施標準要求,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按照“試點先行、分步實施、鞏固提升”的總體要求,通過“資源整合、共建共享、健全機制、加強管理”等措施,著力推進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建設。到2018年,完成100個集宣傳文化、黨員教育、科學普及、普法教育、體育健身、圖書閱覽等功能于一體的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要求資源充足、設備齊全、服務規(guī)范、保障有力,并有符合實際、運行良好的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
二、目標任務
總體目標:建設100個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
2016年建成率達到30%。其中:賀蘭縣、永寧縣、靈武市各建成7個村(社區(qū))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興慶區(qū)建成4個、金鳳區(qū)建成2個、西夏區(qū)建成2個村(社區(qū))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
2017年建成率達到40%。其中,賀蘭縣、永寧縣、靈武市各建成10個村(社區(qū))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興慶區(qū)建成4個、金鳳區(qū)建成3個、西夏區(qū)建成3個村(社區(qū))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
2018年建成率達到30%。其中,賀蘭縣、永寧縣、靈武市各建成7個村(社區(qū))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興慶區(qū)建成4個、金鳳區(qū)建成3個、西夏區(qū)建成3個村(社區(qū))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
三、建設標準
為體現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的普惠性和多功能性,在建設標準和內容上力爭達到八有:
(一)有一個綜合便民服務廳。內設扶貧、社保、民政、工青婦、民族宗教、人口管理和社會管理等項業(yè)務,提供智能化、一站式服務。
(二)有一個綜合圖書閱覽室。設立公共圖書館服務體系基層服務點,豐富圖書報刊品種及數量。每個服務中心藏書2000冊以上、報刊10種以上,每年圖書增長率達5%以上。
(三)有一個綜合性公共電子閱覽室。建立公共電子閱覽室(區(qū)),配備電腦等電子設備,開通“全國文化信息資源共享工程”網絡信息服務,配置和應用信息安全管理平臺,建設免費、“綠色”、安全的公益性上網場所,提供數字圖書館、數字文化館和數字博物館等公共數字文化服務,推動文化信息資源共建共享。
(四)有一個多功能文體活動室。面積60平方米以上,室外配有1個簡易戲臺、1套音響(部分樂器)、1套數字電影放映器材、1套文化活動器材。
(五)有一個群眾文體廣場。室外建有與鎮(zhèn)(街道)和村(社區(qū))文化設施相配套,建設選址適中、與地域條件相協(xié)調的文體廣場,面積不少于500平方米。文體活動廣場(含50平方米左右文化廣場、1個籃球場、2個乒乓球臺、1套體育健身器材),并建設閱報欄或電子閱報屏以及公益廣告牌。
(六)有一支業(yè)余文藝團隊。發(fā)展基層文化隊伍,支持群眾自辦文化,依托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組建演出團隊、民間文藝社團、健身團隊、文化志愿者團隊、文體活動團隊以及電影放映隊等。
(七)有一個文化輔導員。村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要確定1名兼職文化輔導員,通過縣、鄉(xiāng)兩級統(tǒng)籌和購買等方式解決人員不足問題。鼓勵“三支一扶”大學畢業(yè)生、大學生村官、志愿者等專兼職從事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管理服務工作。
(八)有一套規(guī)范的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管理服務機制。結合實際及群眾文化需求情況,制定工作準則、工作人員名冊、開展活動登記表等相關管理措施和規(guī)章制度。
四、服務項目和內容
(一)各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要利用現有文化資源,培育獨具特色的公共文化服務項目,至少每兩月開展1次活動,確保每年組織活動不少于6次,逐漸培育成有一定影響力的文化品牌。免費公益電影放映每2月不少于3場。各項專場演出每季度1場,全年完成4場演出。每年至少舉辦2次讀書(座談、演講、征文、講座等)活動。業(yè)余文藝團隊每月至少集中開展1次活動。
(二)免費服務項目健全。根據《寧夏回族自治區(qū)基本公共文化服務實施標準(2015年-2020年)》,由各縣(市)區(qū)結合實際制定本地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基本服務項目目錄,重點圍繞文藝演出、讀書看報、廣播電視、電影放映、文體活動、展覽展示、教育培訓等方面,設置具體服務項目,明確服務種類、數量、規(guī)模和質量要求,確保免費服務項目不少于5項。
(三)實行錯時免費開放,提高利用效率。村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每周免費開放時間不少于30小時,開放時間具體可靈活安排,并向群眾公示承諾免費開放項目和時間。
(四)創(chuàng)新服務方式和手段。立足滿足基本的、個性的群眾文化需求,暢通群眾文化需求反饋渠道,采取多手段、多渠道的方式,根據基本服務項目目錄科學設置“菜單式”“訂單式”的服務方式,實現供需有效對接。
(五)保障特殊群體基本文化權益。根據老年人、未成年人、殘疾人、農民工和農村留守婦女兒童等特殊群體的文化需求,提供有針對性的文化服務。
(六)豐富服務內容。依托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優(yōu)勢,集中開展基層宣傳教育,傳播科學、文化和法律知識,開展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學習教育和中國夢主題教育實踐活動,弘揚中華優(yōu)秀傳統(tǒng)文化;利用本地特色歷史文化資源,加強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保護,促進“民間文化藝術之鄉(xiāng)”的創(chuàng)建,開展多樣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展示、傳統(tǒng)體育比賽、民族民俗活動等,打造基層特色文化品牌和群眾體育活動品牌。積極開展藝術普及、全民閱讀、法治文化教育、科學普及、防災減災知識技能和就業(yè)技能培訓等,傳播科學文化知識,提高群眾綜合素質。
五、實施步驟
(一)申報階段。自文件下發(fā)之日起各縣(市)區(qū)對基層各項文體設施進行摸底調查,建檔立卡,在全面掌握基層公共文化設施存量和使用狀況的基礎上,結合實際,對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進行申報。于2016年8月31日前,將第一批申報名單上報至市文廣局。2017-2018年2月底前對第二批、第三批申報名單進行上報。
(二)審核階段。市文廣局對申報的材料進行審核,將滿足條件的村(社區(qū))納入建設范圍。2017-2018年3月底前完成第二批、第三批審核工作。
(三)建設階段。根據建設任務,對照建設標準,各縣(市)區(qū)在每年10月底前完成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建設任務。支持各縣市區(qū)因地制宜探索符合本地實際、具有推廣價值的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發(fā)展模式,創(chuàng)新服務內容和提供方式,拓寬公共文化產品和服務供給渠道。
(四)驗收階段。于每年11月底前對當年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建設成果按照各項建設標準進行驗收。
(五)命名授牌階段。于每年12月底前對完成建設任務并驗收合格的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進行命名、授牌,每個給予5-10萬元的資金補助,該資金納入政府購買公共文化服務經費。
六、組織保障
(一)加強組織實施,成立工作小組。成立銀川市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建設工作小組,統(tǒng)籌建設工作。同時,各縣(市)區(qū)對照成立相應工作小組,提高認識,明確責任,確保此項工作取得實效。
(二)堅持因地制宜,實現資源整合。按照“盤活存量、調整置換、集中利用”的方式進行建設,不搞大拆大建,凡現有設施能夠滿足基本公共文化需求的,一律不再進行擴建和改建。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主要依托村(社區(qū))黨組織活動場所、城鄉(xiāng)社區(qū)綜合服務設施、文化活動室、閑置中小學校、新建住宅小區(qū)公共服務設施以及其他城鄉(xiāng)綜合公共服務設施。
(三)加大資金保障,確保有序推進。各地要根據實際需要和相關標準,將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建設所需資金納入財政預算。通過轉移支付對各地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設備購置和提供基本公共文化服務所需資金予以補助,對績效評價結果優(yōu)良的地區(qū)予以獎勵。要充分發(fā)揮政府投入帶動作用,落實對社會力量參與公共文化服務的各項優(yōu)惠政策,鼓勵和引導社會資金支持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建設。
(四)開展督促檢查,鞏固建設成果。把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建設納入政府公共文化服務考核指標。由各級文化行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建立動態(tài)監(jiān)測和績效評價機制,對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建設使用情況進行督促檢查,及時協(xié)調解決有關問題。同時,引入第三方開展公眾滿意度測評。對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建設、管理和使用中群眾滿意度較差的地方進行通報批評并限期整改,對好的做法和經驗及時總結、推廣,對成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進行表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