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威海市稅務局關于土地增值稅預征和核定征收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威海市稅務局公告2020年第3號
瀏覽量: 時間:2020-07-07 21:02:46
國家稅務總局威海市稅務局關于土地增值稅預征和核定征收有關事項的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威海市稅務局公告2020年第3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等相關規(guī)定,結合我市實際,現就我市房地產開發(fā)項目土地增值稅預征和核定征收事項公告如下:
一、關于房地產開發(fā)項目土地增值稅的預征率
(一)普通標準住宅,預征率為2%。
(二)非普通標準的住宅,預征率為3%。
(三)其他房地產類型,預征率為4%
(四)納稅人轉讓經政府批準建設的保障性住房取得的收入,暫不預征土地增值稅,但應在取得收入時按規(guī)定到主管稅務機關登記或備案。
二、關于土地增值稅的核定征收
對符合核定征收清算條件的房地產開發(fā)項目,主管稅務機關應按照“一項一核”的原則,根據其房地產單位售價、單位土地成本、當地建安造價標準等指標進行具體的評估測算后,分項目確定核定征收率,計算土地增值稅。
三、本公告自2020年6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土地增值稅核定征收率測 算方法及步驟
國家稅務總局威海市稅務局
2020年4月30日
本文鏈接:http://m.fl1002.com/tax/87864.html
本文關鍵詞: 《國家稅務總局威海市稅務局, 土地增值稅, 預征, 核定, 征收, 有關事項的公告, 威海市稅務局, 公告, 2020年, 第3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