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保函〔2023〕482號《國家文物局關于大運河泗縣段奎濉河綜合治理項目的批復》
國家文物局關于大運河泗縣段奎濉河綜合治理項目的批復
文物保函〔2023〕482號
安徽省文物局:
《安徽省文物局關于再次上報大運河泗縣段奎濉河綜合治理項目方案的請示》(皖文物?!?023〕19號)收悉。經研究,我局原則同意在大運河泗縣段保護區(qū)劃內進行奎濉河綜合治理項目。
一、對方案提出以下修改意見:
(一)組織專業(yè)考古人員對擬建項目相關區(qū)域做進一步調查勘察,并全程跟進河道疏挖等挖掘施工。如發(fā)現大運河文物遺存,應評估其價值并相應調整擬建項目方案。
(二)優(yōu)化設計方案,細化排泥場以及朱錢和大顧灌溉站拆除重建等施工場地布置和管理要求,盡可能壓縮施工方位,減小施工期間對大運河環(huán)境景觀造成的影響。
(三)深化枯河閘加固設計和施工方案,補充擬保留的現狀堤防防護措施,以及綠化等環(huán)境風貌保護措施,延續(xù)大運河郊野段現狀風貌。
(四)細化枯河閘、朱錢和大顧灌溉站建筑設計,在滿足水利功能的基礎上,盡可能降低建筑高度、體量,其外觀形制、色彩等應與大運河周邊環(huán)境相協(xié)調。
(五)施工結束后及時做好場地清理及周邊環(huán)境修復工作。
二、請你局指導相關單位根據以上意見對所報項目進行修改、完善,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履行相應審批程序后實施。
三、請你局會同相關部門加強對項目實施過程的全程監(jiān)管,組織專業(yè)機構參與指導,確保文物安全。項目實施過程中如發(fā)現重要文物遺存,應立即停止施工并研提保護措施。
此復。
國家文物局
2023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