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國家稅務局河南省財政廳關于在中成藥生產加工業(yè)試行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核定扣除試點范圍的公告》河南省國家稅務局河南省財政廳公告2015年第7號
河南省國家稅務局河南省財政廳關于在中成藥生產加工業(yè)試行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核定扣除試點范圍的公告
河南省國家稅務局河南省財政廳公告2015年第7號 2015-8-17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擴大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核定扣除試點行業(yè)范圍的通知》(財稅〔2013〕57號)規(guī)定,省稅務部門可商同級財政部門選擇部分行業(yè)開展核定扣除試點工作。結合我省實際,經調查研究和征求意見,決定在我省中成藥生產加工業(yè)試行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核定扣除辦法?,F將有關問題公告如下:
一、擴大核定扣除試點的范圍
(一)自2015年9月1日起,我省以購進農產品為原料生產銷售或委托加工中成藥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以下稱試點納稅人),納入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核定扣除試點范圍,其所有購進農產品的增值稅進項稅額均按照《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在部分行業(yè)試行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核定扣除辦法的通知》(財稅〔2012〕38號)等有關規(guī)定抵扣。
(二)上述產品所屬行業(yè)范圍按照《國民經濟行業(yè)分類》(GB/T4754-2011)“中成藥生產”(代碼:C2740)執(zhí)行。按中成藥生產登記但實際未從事中成藥生產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不屬于試點范圍,未按中成藥生產登記但實際從事中成藥生產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屬于試點范圍。
國家相關部門如對行業(yè)分類標準進行調整,按照調整后的標準執(zhí)行。
二、核定方法和扣除標準
試點納稅人的核定方法和扣除標準按《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在部分行業(yè)試行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核定扣除辦法的通知》(財稅〔2012〕38號)第十三條規(guī)定的程序辦理。
本公告自2015年9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河南省國家稅務局
河南省財政廳
2015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