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總署關于不再對輸日貨物簽發(fā)普惠制原產地證書的公告》海關總署公告2019年第48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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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總署關于不再對輸日貨物簽發(fā)普惠制原產地證書的公告
海關總署公告2019年第48號
根據(jù)日本駐華大使館通報,日本財務省決定自2019年4月1日起不再給予中國輸日貨物普惠制關稅優(yōu)惠?,F(xiàn)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自2019年4月1日起,海關不再對輸日貨物簽發(fā)普惠制原產地證書及相關日本進料加工證書。
二、如輸日貨物發(fā)貨人需要原產地證明文件,可申請簽發(fā)非優(yōu)惠原產地證書。
特此公告。
海關總署
2019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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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關鍵詞: 海關總署, 貨物, 簽發(fā), 普惠制, 原產地, 證書, 公告, 海關總署公告, 2019年, 第48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