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政辦發(fā)〔2018〕23號《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fā)2018年蘭州市人民政府常務會議學法方案的通知》
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fā)2018年蘭州市人民政府常務會議學法方案的通知
蘭政辦發(fā)〔2018〕23號
各區(qū)、縣人民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各有關單位,蘭州新區(qū)、高新區(qū)、經濟區(qū)管委會:
《2018年蘭州市人民政府常務會議學法方案》已經市政府同意,現(xiàn)印發(fā)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zhí)行。
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8年2月5日
2018年蘭州市人民政府常務會議學法方案
為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共中央、國務院《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15-2020年)》,進一步加強領導干部學法工作,不斷提高領導干部法治思維和依法行政能力,加快推進法治政府建設進程,現(xiàn)就2018年市政府常務會議學法提出如下方案:
一、學法時間
原則上每月最后一次政府常務會議安排學法,學習時間每次約30分鐘。
二、學法內容
(一)公共法律
1.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2. 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
3.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
4.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
5.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
6.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監(jiān)察法。
(二)專業(yè)法律
1. 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
2.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3.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
6.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三、組織形式
市政府常務會議學法由市政府辦公廳統(tǒng)一安排,市政府法制辦組織配合;各區(qū)縣、各部門認真落實政府常務會議和部門辦公會議學法制度,實施各自學法工作。
四、具體要求
1.市政府法制辦負責學法前印制法律文本單行冊,向市政府常務會議參會人員和各區(qū)縣政府、市政府各部門負責同志統(tǒng)一發(fā)放,全市同步學習。
2.堅持“誰執(zhí)法、誰講法”的原則,由市政府相關部門按照學法方案內容及時間安排,提前做好準備,整理輔導資料,印發(fā)與會領導。
3.負責講法的相關部門,要切實吃透每部法律的核心要義,以典型案例為線索,突出重點,把握關鍵,杜絕面面俱到、照本宣科。
4.各區(qū)縣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門參照市政府常務會議學法形式,切實加強區(qū)縣政府常務會議、部門辦公會議學法工作。
附件:
2018年蘭州市人民政府常務會議學法安排表
序號 |
學法內容 |
主講單位及人員 |
時間 |
1 |
市政府法律顧問 |
1月 |
|
2 |
市環(huán)保局 |
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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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市規(guī)劃局 |
3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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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市政府法律顧問 |
4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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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市政府法律顧問 |
5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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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市政府法制辦 |
6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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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市財政局 |
7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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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市國土局 |
8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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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市政府法律顧問 |
9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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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中華人民共和國采購法 |
市財政局 |
10月 |
11 |
市政府法律顧問 |
11月 |
|
12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監(jiān)察法 |
市監(jiān)察委員會 |
12月 |